噴涂工藝產生的廢氣收集要求
第一、廢氣收集可采用密閉罩(如局部密閉罩、整體密閉罩、大容積密閉罩)、外部罩(如上吸罩、下 吸罩、側吸罩等)等方式收集,應符合《排風罩的分類及技術條件》(GB/T 16758)要求,要遵循形式適宜,位置正確、風量適中、強度足夠、檢修方便的設計原則,罩口風速或控制點風速足以將發生源產生廢氣吸入罩內,確保達到最大限度收集廢氣。
第二、采用密閉罩收集時,可根據實際需求采用生產線整體密閉或車間整體密閉的形式(如涂裝車間、 烘干車間、流平車間等),換風次數應滿足設計要求。
第三、采用外部罩收集時,應該根據不同的工藝操作要求和技術經濟條件選擇適宜的外部罩。外部罩控制風速應符合《局部排放設施控制風速檢測與評估技術規范》(AQ/T 4274)相關規定,其最小控制 風速應不低于0.3m/s。
第四、噴漆或噴涂作業,應在獨立的密閉噴漆間進行,并保持作業場所為微負壓狀態。采用水簾柜(或 水幕)除漆霧的,應做好換水臺帳記錄(包括換水水量、時間等),并確保換水產生的廢水處理達標后排放。
